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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台勞很羞恥,當度假客就很光榮嗎?




 




當台勞,顧名思義就是去別人家作勞工,這樣很掉份嗎?我也看到那篇雜誌的內容,說是個清大的學生去澳洲作打工族,他自己的想法就是,我是來賺錢的,我就是來賺錢還清我的學貸的。我覺得,比某個名人來說,何止三觀正確,簡直太優秀了!雖然,我對文中自述者的身分有點懷疑啦!怕是某人採用自述式寫法,用的是社會觀察角度,換句話說就是沒這個人。




 




不過純打工客到底有啥問題?當打工度假客比較有面子嗎?多了度假是怎樣光榮是不?




 




我就業時,我同學在外留學,後來說是遊學,因為一些陰錯陽差沒拿到正式學位,回來約我一起去,說在美國中部一學期連吃帶住只要20萬台幣,可把我驚到。後來同室友去念到學位,雖然是社區性還是地方性大學,不過真的是有學位,他說我同學說得那種是去渡假吧!他念一年也不過20萬台幣。




 




另一個女同事則說留學的花費是看個人,如果在學校包食宿也分好幾級,像她自己則是和兩個台灣去的女孩子一起分租同一個房間,然後房東有提供廚房,她是每個星期炒一大鍋炒飯,然後去超市買特價的水果補充纖維質和礦物質,每天早餐就是吐司配果汁(說美國的100%果汁在超市一公升平均十幾塊台幣) ,然後每天就是上課,上圖書館,回宿舍睡覺,兩年拿到碩士學位。這種是最便宜的也是將近20萬台幣,因為她留學的費用是自己大學畢業兩年工作存下來的再加上姊姊資助她一些,拿一次我就很不好意思,總不能再伸手向姐姐或父母要吧!都這麼大的人了。




 




她一進來我們公司就是以預備幹部的身分,起薪就是四萬多,而且她是念勞工關係所以進人資部算是學以致用,那時我進公司約工作1年多,我大約只有25,後來她比我早離職,聽說去考公職也有考上,但在我接觸過的人中,我最佩服她了。




 




我是沒出國遊或留學過的土包仔啦!可是我覺得自食其力或著秉持自我負責的態度,就算作台勞也沒啥丟臉的。不然,在台灣難道不用工作就有飯吃嗎?也是要工作,算起來也是在台
()(),那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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